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至2025年7月31日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证明和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发至设岗单位招聘邮箱进行报名,由设岗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简历内容应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或临床诊疗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应聘邮件主题上请注明:应聘专任教师+姓名+岗位

三、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教学、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由设岗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委员会组织专家作出评价,报学校审议。根据考试评价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政策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聘用待遇

薪酬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的,还可享受安家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