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下半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

因事业发展需要,2025年下半年浙大城市学院共推出教师岗位117个,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下表。

设岗单位

设岗学科

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招聘学科/专业方向要求

其他要求说明

计算机与计

算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学科研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教师

9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程、农业工程、农业信息化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等相关学科专业

统计学

教学科研岗

应用统计学专业教师

3

博士研究生

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学、数据科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教学科研岗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

4

博士研究生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多智能体合作控制与导航、分布式优化和机器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控制科学与工程

教学科研岗

自动化专业教师

6

博士研究生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工程、微电子、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和信息器件、交通运输工程、机器人工程、机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能源动力类、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号处理、光学工程、材料学、物理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分析科学、化工过程机械、计算数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教学科研岗

智能建造专业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土木工程、智能建造、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空间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铁道工程、力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教学科研岗

土木工程专业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机械工程

教学科研岗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天文技术与方法、化工过程机械、物理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机器人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核科学与技术、能源类、地下空间储能交叉方向、材料类、应用力学、应用数学、车辆工程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教学科研岗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教师(机械方向)

2

博士研究生

教学科研岗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教师(材料方向)

2

博士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粉末冶金、机械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智能材料与结构、电子信息材料、化学工程、涂料工程、人工智能、应用物理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城乡规划学

教学科研岗

城乡规划专业教师

5

博士研究生

城乡规划学、城市设计、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土地资源管理、生态学、地理学、环境科学、测量与遥感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电子信息类、应急管理、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

建筑学

教学科研岗

建筑学专业教师

5

博士研究生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考古学等学科或专业方向

医学院

基础医学

教学科研岗

临床医学专业教师

4

博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生物学、中医学

人体解剖学相关专业优先

药学

教学科研岗

药学专业教师

8

博士研究生

药学、生物学、中药学、制药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

护理学

教学科研岗

护理学专业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护理学(本硕博任一阶段专业为护理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营养学、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护理专业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学科研岗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

3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党史党建、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运动等学科或专业方向

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教学科研岗

德语专业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语言学、德国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翻译学、国别与区域研究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教学科研岗

英语专业教师

8

博士研究生

教育学、翻译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国家文学、比较文学、跨文化研究、国别与区域研究、国际关系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商学院

应用经济学

教学科研岗

金融学专业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数字金融、量化金融、国际投资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相关学科领域

教学科研岗

数字经济专业教师

4

博士研究生

数字经济、数字贸易、产业经济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相关学科领域

工商管理

教学科研岗

工商管理专业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企业数字化创新、物流管理、ESG与可持续发展、健康管理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领域

教学科研岗

财务管理专业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财务管理、会计学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领域

国际文化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教学科研岗

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7

博士研究生

旅游休闲方向以及经济管理类、人文地理类、文化旅游艺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学、民族社会学、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

教学科研岗

广告学专业教师

5

博士研究生

新闻传播学、设计学、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类、社会学类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1.艺术学相关专业或方向业绩突出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副高及以上职称;(2)获得创作类国家级三等奖(国际奖项等同国家级)或省级一等奖一项以上;(3)科研成果(含教学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一项;(4)近五年内发表教改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并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或主编省部级以上教材一项。
2.双师双能型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型人才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新闻奖项一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文艺奖项一等奖(排名前三),或发表至少2篇较有影响的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2)近五年内发表教改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并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或前3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或主编省部级以上教材一项。

教学科研岗

新闻学专业教师

3

博士研究生

人文学院

历史学

教学科研岗

历史学专业教师(世界史方向)

1

博士研究生

世界史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教学科研岗

历史学专业教师(中国史方向)

2

博士研究生

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中国语言文学

教学科研岗

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

3

博士研究生

语言学、比较文学、中国文学、世界文学、民间文学、历史学、文化学、地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1.具有地域文化研究、运河文化研究成果者、宋代文学文化教学或科研成果者优先;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3.有较好“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成果,并具备一定的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科研项目研制经历者优先;
4.有文化数字化理论与实践基础和能力者优先。

法学院

法学

教学科研岗

法学专业教师

7

博士研究生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知识产权、刑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艺术与考古学院

设计学

教学科研岗

设计类专业教师

3

博士研究生

艺术学、设计学、动画设计、数字媒体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风景园林学、建筑技术、照明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考古学

教学科研岗

考古学专业教师(含文物保护技术方向)

5

博士研究生

科技考古、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文化遗产、材料学、化学、建筑遗产保护、田野考古等相关专业

理学基础教育中心

公共课

教学科研岗

数学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数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侧重教学,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教学科研岗

物理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理论物理、粒子物理、凝聚态物理、核物理、量子信息、生物物理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侧重教学,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城市发展与

战略研究院

交叉学科

科研为主岗

城市大脑研究院
研究人员

1

博士研究生

环境科学、土壤学、生态学、土地资源管理

1.研究领域为城市大脑、数字生态治理、智慧能源与低碳城市、韧性城市等相关内容,有交叉学科背景;
2.有一年及以上研究机构工作经历;
3.三年内主持国家级课题项目1项及以上,或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1篇及以上。

科研为主岗

幸福城市研究院
研究人员

1

博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经济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

具有副教授水平或具有国家级智库研究员水平,熟悉国情省情,决策咨询研究水平突出,具有长期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和成果积累。

(1)学历/学位:指学历学位的最低条件要求。

(2)年龄要求:除特别指明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者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不引进省内在编在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