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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业)工作接受评审
发布时间:2011-11-17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遵照教育部出台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将自授学士学位。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陆续对省内独立学院开展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11月15日,学士学位评审专家小组来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评审专家小组对学院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学院已经具备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其所设的专业也具备了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基本条件,建议省学位委员会予以认定。 院长吴健表示,本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评审工作对于学院意义重大,不仅是对学院前一阶段自评工作的分析、总结、检阅,更对今后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工作起着指导与推动作用。

    评审专家小组成员由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丁东澜、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邵千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处长刘仁平、湖州师范学院学科处处长褚玉明、台州学院科技处处长赵小明、省学位办王芳组成。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丁东澜主持。学院领导班子吴健、胡礼祥、应晶、斯荣喜、刘玉勇,院长助理周金其出席评审会。 

    吴健在上午的评审会上代表学院党政汇报办学情况。她表示,在12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继承和发扬了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的校风,坚持依托浙大、立足杭州、服务浙江的发展方针,坚持以高质量为追求目标办学,各项事业取得了长效、长足的进展。作为一所按新体制、新机制办学的院校,学院始终把教育质量作为发展的生命线,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在浙江大学以及杭州市的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下大力气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近年来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获得了社会、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

    学院副院长应晶从学院办学与发展情况、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汇报。他强调,倾全院教育资源,塑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创国际化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之先锋,建设高水平新型大学,是学院不懈追求的发展目标。学院认真贯彻省学位办审核的工作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全院发动、精心组织,完成了31个专业的自评以及单位自评,今后将进一步建设和提升,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本次评审单位审核和新专业评审同步进行。“行政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两个新专业的负责人侯作前、张健康分别作新专业汇报。

    汇报结束后,评审小组的专家就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提问,与学院相关负责人做了深入细致地交流。随后,评审专家小组一行依次参观了信电、工程以及传媒学院实验室,考察了教学设施与教学环境,召开了教师座谈会以及学生座谈会,查阅了学院及相关专业的自评报告等材料。

    在下午的评审反馈会上,丁东澜代表专家组宣读评审意见。专家组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学院发展成良好态势;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初步形成结构合理、适应需求,特色明显的专业体系;师资引进培养机制完善,师资队伍规模结构合理;教学条件不断改善,能较好地满足教学所需;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过程管理规范;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培养质量有保证,毕业生受到社会欢迎。专家组认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已经具备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其所设的专业也具备了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基本条件,建议省学位委员会予以认定。同时,专家组对在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希望学院能够进一步发挥市、校合作办学的机制优势,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保证各专业协调发展。

    吴健表示,学院将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与不足进行逐条剖析,并认真制定方案,在今后具体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和整改。

    相关部门、各分院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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