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院教育教学体制的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更好地实现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城市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奖学金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从2005级学生开始实施。广大同学对奖学金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非常关心,为此,我们对学工委负责学生奖励工作的刘爱萍老师作了一次专题采访。
记:最新的奖学金制度已经出台实施,能谈谈奖学金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和目的吗?
刘: 奖学金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其目的是为了引导和鼓励本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健康发展。
现阶段,学院提出以“注重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基础上的个性发展,倡导合格基础上的扬长教育”为育人理念,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社会政治经济建设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育人目标。为了实现学院的育人目标,不仅要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同时要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奖励机制。只有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导向激励作用,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协调发展,对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并重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也就是说,奖学金制度改革是把学院和学生的利益联系起来了,既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学院的长远发展?
刘:是的,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它的改革更加注重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和个性的发展,实现合格基础上的扬长教育。只要我们培养的学生素质全面,竞争力强,无形中也会提高学院的社会声誉,对学院的长远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既然奖学金制度有这样高的定位和这样明确的目标,它是否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刘:毫无疑问是的。随着人才竞争的加剧,社会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的学生除了达到一些基本要求外,还应该多方面的拓展自己的能力和发展空间,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
记:我们对这次的改革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那能不能谈谈这次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明显的变化?
刘:最新的奖学金项目主要分为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和新生精英奖学金五大类。第一课堂奖学金就是学业优秀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二课堂奖学金分为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研究创新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五项,主要用于奖励在第二课堂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团队。其中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包括暑期社会实践和校内实训基地实践两块,引导学生更好地把课堂知识运用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创新奖是延续和扩大了原有创新奖的内涵,它的作用和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优秀团队奖,用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从这次的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学院特别重视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大对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工作和实践活动的奖励,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加大对学生积极参与科研训练活动的奖励,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大对学生团队的奖励,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创业能力。可见大大增加了对学生的第二课堂奖励的力度,给予学生提供了更为广大的发展空间,符合学院的育人理念和育人目标。
记:再介绍一下奖学金制度中还有哪些新增的奖项吗?
刘:除了增加第二课堂奖学金的一些奖项和优秀团队奖外,新增了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和对外交流奖学金。
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的设立目的是在于扩大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将来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优秀贫困奖学金也是学院新设立的一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提高他们自强自立的能力。
记:除了以上这些,那对学生的荣誉称号评比有什么变化吗?
刘:它也有相当大的变化,主要是新设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和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奖项,对优秀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是我院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其设立目的在于表彰表现特别优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为社会做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学生。
优秀学生标兵是每年在三年级(五年制为四年级)学生中评选出十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三好学生)获得该项荣誉称号。
记:清楚了改革后的奖学金设置项目,也体会到学院在对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可是相比于过去的奖金数额,似乎这次的某些奖项的奖金数额,比如社会实践奖学金和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都减少到了400元,研究创新和文体奖学金也相应都有所减少。对于这个情况,能否具体谈谈呢?
刘:这只是某个项目奖学金的金额是减少了,其实奖学金总数基本不变的。因为我们扩大了获奖学生的比例,而且奖项也增加了,所以相应的单个项目的奖金就要减少。 比如,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过去整体比例是学生人数的2%,而现在是学生人数的5%;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比例也由以前的2%变为5%;增设的贫困生奖学金更是占到贫困生总数的10%,优秀团队奖、对外交流奖等这些数目和金额都比较大,实际上奖学金总数基本保持不变。
记:原来如此,那它的评比方法和奖励办法没有变化吧?
刘:评比方法和奖励办法实行应该是更公正化、公开化、合理化。它新增了以下要求:第一,通过院级学生组织和院级实践基地评定的奖学金,金额指标单列,不占分院比例,初评结果先经院团委审核,再送学生所属分院,由分院统一上报学生发展指导部。第二,各项奖学金评定时要统筹考虑,初评名单在上报学生发展指导部以前应在分院范围公示,充分听取师生意见。这些都是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
记:新的奖学金措施从2005级学生开始施行了,你希望取得什么效果?最想对学生说一句什么话?
刘:通过奖学金制度的改革,把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实现学院的育人目标发挥作用,使我们的学生走上社会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好评。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新的条例,积极配合,为了自己的发展,为了学院的发展共同努力。(记者 方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