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新闻 - 综合时讯 - 正文

综合时讯

General News
“六公开”“六不准”确保生源质量再上新高
发布时间:2009-05-15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为迎接2009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昨天发出关于实施“2009年优质生源工程”的通知。通知要求学院招生机构以及所有招生宣传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六公开”“六不准”的要求,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让省内外广大考生放心地选择自己心仪的理想大学。   

    “六公开”“六不准”的具体内容是:1.招生过程公开。通过招生信息网等多种途径公开招生政策,确保整个招生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2.考生资格公开。公示所有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并公示录取结果。3.招生计划公开。公布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期间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管理,按照招生领导小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公示调整计划的执行结果。4.录取信息公开。高考录取期间,将在招生信息网上第一时间公布分省分专业的录取人数及录取平均分。5.招生制度公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招生宣传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礼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6.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录取期间公布学院纪委申诉电话,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自建院以来,生源质量连年高升,2008年浙江省第三批文理科首轮投档线更是双双突破省二本线,远超省内同类院校,稳居全省首位。2009年是浙江省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第一年,考生报考院校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这给各类高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学院希望通过“优质生源工程”,在教职员工当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趁势再上优质生源新台阶,为培养高素质应用人才奠定生源基础。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