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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再次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复评
发布时间:2009-04-02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杭州市文明委日前发出《关于公布市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复评结果的通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全市997家单位继续保留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为推进全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先进性,市文明委根据有关标准和办法,原已获得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进行复评考核。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自2003年1月首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已连续四年通过复评。 
     
    市文明委要求继续保留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深化拓展创建内涵,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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