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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当选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发布时间:2007-11-06 信息来源:法学院
    11月3日,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成立大会暨和谐社会构建与公共管理创新研讨会在浙江大学举行。副省长盛昌黎出席大会并致辞,向公共管理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
 
    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人选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当选常务理事单位,城市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吴红瑛当选常务理事,方洁当选理事。
 
    研讨会以“和谐社会构建与公共管理创新”为主要议题,分别就“公共管理理论探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决策与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关系:浙江经验”四个方向开展了小组讨论。城市学院法学院共提交会议论文四篇。吴红瑛作为第四讨论小组的召集人,主持开展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关系:浙江经验”的讨论。
 
    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的成立整合了省内公共管理的相关研究力量,为全省公共管理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本次大会吸引了来自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林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省内各高校的一百三十余名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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