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新闻 - 综合时讯 - 正文

综合时讯

General News
城市学院试行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
发布时间:2006-06-01 信息来源:城院新闻中心
为探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促进和规范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浙大城市学院将从2005级开始试行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第二课堂”分必修和选修两个环节。其中必修环节为10个学分,选修环节为2个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还需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10个必修环节学分和2个选修环节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一课堂”是指课堂教学以及相应的实验教学活动,而“第二课堂”是指为发展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而进行的除“第一课堂”以外的教育活动,包括各类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与科技学术文体竞赛、校内外实训基地实习和各有关学生团体任职、大学生军训及经学院或分院认定的其它教育实践活动项目。

根据学院规定,“第二课堂”必修课程包括军训与国防教育、短学期实践教育、服务校园社会献爱心公益活动等。其中,“短学期实践教育”包含专业调研、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实践等内容,分三个阶段进行组织与安排。要求把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与调查、研究地区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设计策划一些实践课题,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团队运作、科学研究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服务和科研训练。

“服务校园社会献爱心公益活动”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奉献意识和劳动意识。具体操作时,由班团为单位,以项目申报的形式进行组织和安排,并由各分院学工办审核确定,各被服务单位进行活动界定与时间核准。学院要求各班团每学期组织两次(含两次)以上献爱心公益活动,每名学生每学期需完成6小时以上(含6小时)工作。

“第二课堂”选修环节实行模块化设计。选修模块包括:学科竞赛、科研及论文科技创新成果类;文化体育竞赛类;社会工作类(各类学生干部,机关部门、公寓和分院聘任的学生助管等);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学院艺术团、新闻中心等校内实习基地活动及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目。

据了解,城市学院“第二课堂”选修环节的活动成绩评分采用10级记分制,即根据其累计分值确定学生是否达到“第二课堂”选修环节的要求和程度。累计积分值5分以上(含5分)者成绩为及格;累计积分值7分以上(含7分)者成绩为中等;累计积分值9分以上(含9分)者成绩为良好;累计积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者成绩为优秀。及格以上者获得2个学分。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