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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04-02-16 信息来源:城院宣传办

城市学院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学风是一个学校的脊梁骨,也是一个学生的脊梁骨。学院要求广大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进教风、学风和管理作风,使优良学风成为城市学院的特色,成为学生就业竞争的优势,使城市学院成为一所家长放心、学生喜爱、社会赞誉的优秀学院。

附件一:关于建设优良学风的意见

一、学风是一个学校的脊梁骨,也是一个学生的脊梁骨。以学风为核心的校风和校园文化对校园中每一个人的成长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激励着人们奋发向上,它是看不见的规范,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优良学风的熏陶,使每位学生都具有高尚的理想,明确的目标,能自尊自律自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操守,懂得承担责任,遵守纪律,从而为其一生起着导航和保持作用。因此建设优良学风对一个学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城市学院作为浙江大学的二级学院,秉承浙江大学求是学风,大多数学生都是有理想,有目标,有能力,学习努力,成绩优良。但是少数同学生活习惯、学习纪律、行为规范方面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并产生了不良影响。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改进。要使优良学风成为学院的特色,成为每个城院学生就业竞争的优势,使城市学院成为一所家长放心、学生喜爱、社会赞誉的优秀学院。

三、建设优良学风必须有广大教师、学生和管理干部的自觉参与,因此必须思想工作先行。我们的口号是“学风是一个学校的脊梁骨”,“建设优良学风从我做起”,“自尊自律自强”,“知识就是力量”,“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建设优良教风,形成教风学风良性互动”,“增强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为教学服务”。要通过各种方式大造舆论,形成全员积极参与,师生良性互动的局面。要大力支持各级学生组织为建设优良学风所提出的倡议和举措,鼓励广大学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加学风建设。

四、要抓好学风主阵地建设。任课教师要在课堂上随机点名、检查课堂迟到、吃早餐、旷课等违纪情况,并把结果与学生成绩和参加考试资格挂钩。公寓管理中心要把查遵守作息制度和宿舍纪律情况,与记实考评挂钩。改进学生评教方法,以期更好地鼓励教师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控制课堂纪律,严格要求学生。要从严治教,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各分院系领导要经常听课,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方法。

五、以教风促学风,形成教风学风的良性互动。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教学内容要强调基础性、先进性和应用性。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改进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方式和方法,强调知识和能力的统一,严格考风,又不一考定终身。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互动,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信心、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抓学风要因年级制宜。一年级要着重养成良好生活和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二年级要狠抓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提高通过率;三年级要抓好各类学科竞赛,着力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明确就业取向,做好分类指导;四年级要着重抓好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学风建设是一项持久的系统工程,不可能由一个部门一蹴而就,需要全院各部门的认真参与。各部门必须增强全局观念,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主动为教学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全院教职员工都要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观念,认真研究学风建设的规律,探索建设优良学风的体制和机制,以尊师爱生、求真务实的态度,为建设优良学风而努力奋斗。


附件二: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学风是一所学校的脊梁骨,关系着学校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也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社会声誉的重要因素。在学院基本完成规模扩张,努力“上水平、创特色”的关键阶段,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大力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并努力探索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学风建设是一项需要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重要工作。为此,学院对广大教师和学生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希望全院师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投身到建设优良学风的活动中来。
一、对开展学风建设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发动,统一认识,营造氛围

1.利用院内各种宣传工具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宣传发动,喊响口号,积极倡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层层发动。学院将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学生骨干动员会,分院也要专门召开学生动员会,各班要在开学第一周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充分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学院的决策精神上来。

3.各级团、学组织都要认真开展相应工作,组织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推进学风建设。

4.全体同学要积极参与,尽早明确大学学习目的和奋斗目标,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决不松懈。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约束

1.认真学习学生手册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其中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

2.严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不随意旷、缺课,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不开小差。学院要求任课教师和各系加强上课点名制度,两级教学督导加强巡查,学风督察队也要继续抓紧学风抽查。对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与课程平时成绩、评奖评优等挂钩。对迟到旷课者的处理,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电脑管理规定,按时作息,文明住宿。

4.认真参加晚自修,在自修时间尽量减少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提高自习效率。

5.倡导同学每人制定一张自己的“课表”,做好时间的科学管理,切实加强自我约束。

(三)严肃考风考纪,实行淘汰机制

1.积极备考,诚实应考。对考试作弊者,学院将按校纪严格处理,决不姑息。

2.根据现在学制要求,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量力而行。学院对学习成绩不合格,学分达到退学要求者,将严格执行淘汰制度。

(四)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丰富第二课堂,拓展综合素质,规划个人职业生涯

1.结合自己的专业学习和职业理想,主动安排课外学习计划,拓宽知识面,强化职业技能训练,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

2.根据综合素质协调发展和突出个人特长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着力提高自己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注重加强文化素质和思想品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学会如何做学问,更懂得如何做人。

(五)学生党员、骨干要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1.各学生党支部要作专门动员,学生党员要从自身抓起,真正在学风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骨干、学习尖子与学习困难学生结对子,学生党员要负责做好对重点学生的帮教工作。

3.学生骨干在学风建设中的表现,将直接作为其入党、转正的必要条件。

(六)加强信息沟通

1.同学们要将学习中的困难及时反映给分院(系)里,对制约学风建设的因素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主动与老师和学院沟通,以使问题尽早发现,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2.增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各学生组织的作用,为促进学院教学改革,推进民主管理作出贡献。

二、对开展教风建设的要求

(一)各分院(系)在开学初召开的全体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大会上,除按上学期末教务部布置的常规性工作发给每位教师与教学相关的资料外,分院院长或系主任应进行学风建设的总动员,向教师介绍有关情况,说明目前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特别要介绍学生的优势和弱势,强调教风对学风的重要影响,强调教师应以生为本,因材施教,了解学生的需求和特性,努力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严格要求,积极引导,使本次学风建设深入每一位任课教师的心中,使教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二)在校历第3周之前讨论制定分院(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含督导职责),各分院(系)完成组建本分院(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并制订出本学期的听课计划。

(三)各系、教研室或课程教学组在第2周之前要因地制宜制定出教研活动计划,包括集体备课、以老带新、新教师培养、新老教师公开课、老教师示范课、新教师观摩课等。

(四)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各系确定2-3门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学生评价方式方法等方面至少做出一项重大改革。该计划在第3周之前完成。

(五)各分院(系)在开学前召开教师座谈会,就:1、任课教师在课堂上的点名制度和点名方式,2、学生迟到、课堂上吃早餐、旷课、缺交作业等违纪情况与学生成绩挂钩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3、教师给学生布置的课外作业(包括复习、做习题、查找资料、写小论文等)量的多少为合适,4、教师课后给学生答疑或质疑学生的时间应如何安排等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各分院(系)可根据各专业、各课程的具体情况做出具体规定,并让分院(系)的全体教师(包括兼职教师)知晓。

(六)各分院(系)在学期中期对每一位教师执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浙大城院发教[2001]26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纪律实施条例(试行)》浙大城院发教[2001]25号和《加强教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在学期末对每位教师执行上述三项规则的总体情况进行核查,并与教师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和本年度的人事综合考评挂钩。

附件三: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为进一步发挥学风建设中教师的主导功能,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浙大城院发教[2001]26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纪律实施条例(试行)》浙大城院[2001]25号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精神,现将有关内容细化如下:

(一)任课教师应在第一堂课即向学生明确本课程期末总成绩的组成结构和各部分所占权重。学院规定学生课程期末总成绩中,期中考试成绩及平时成绩的比例不少于20%。

(二)任课教师应在第一堂课即向学生讲解学院学风建设中对课堂纪律的要求,并明确本学期随机点名次数、点名形式和请假机制,明确对旷课、迟到、上课吃早餐、早退等违纪行为将与学生课程成绩挂钩的具体做法。学院规定一学期各种形式的随机点名次数不少于5次。

(三)任课教师应保证学生课外作业(包括复习、做习题、查资料、写小论文等)量的饱满,并向学生明确作业情况与课程成绩挂钩的具体做法。学院规定任课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且每次至少批改二分之一以上。

(四)建立答疑和质疑制度。任课教师应经常给学生答疑或质疑学生,向学生明确每周的答疑和质疑时间。

(五)任课教师应认真抓好过程教学,公正对待学生,不在期末给学生做有针对性的复习,公平评价学生,不给人情分,不给普遍高分。给出普遍高分的任课教师在递交成绩的同时,必须给分院(系)书面说明,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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