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开展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握文化和旅游法治发展规律,着眼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制度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促进杭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二、课题性质
正式立项的基地课题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三、立项计划
2022年拟立正式项目3-7项,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研究报告或论文。由基地主办单位以外的专家学者承担的课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原则上研究报告的研究时间为6个月,论文的研究时间为1年,专著的研究时间为2年。
今年,基地将创新立项模式,实行预立项制度。预立项项目产出相应成果后,转为正式项目并直接结题,同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一)选题方向
基地以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导,聚焦文化和旅游法制政策保障、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化和旅游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等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课题申报,并提出以下研究主题作为方向供参考(以下主题只是建议的选题方向,申报者可以对具体申报题目进行调整、细化,也可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1、文化和旅游法制保障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研究
2、《旅游法》修订研究
3、《旅行社条例》修订研究
4、文化产业的法律促进机制研究
5、数字文旅的法律促进和保障机制研究
6、特殊群体文化和旅游权益保障研究
7、国家文化公园的法律制度研究
8、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9、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改革实践研究
10、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违法所得认定研究
11、世界各国文化和旅游法律政策比较研究
(二)项目结题条件
按不同的成果形式分不同的结题条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在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发表(南大或北大标准),如省级以上刊物,须经评审委员会出具“良好”以上鉴定证明;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成果须达到以下转化应用条件之一:(1)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创意城市学刊》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同时,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要求:专著10万字以上、发表论文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成果显著位置须标注有“基地名称”或“基地项目资助”或“基地项目成果”等字样,否则不予结题,考核验收时也不能承认其为基地成果。
(三)申请者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四)经费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1.5-2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0.8-1.2万元。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基地课题选题,提交基地课题申报表和活页纸质版各一式7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ourlaw@163.com。基地将在申报有效期截止之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者。
五、受理时间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可先发送电子版)。
申报表和活页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联系人:冯雪彤 电话:18458179655;电子邮箱:tourlaw@163.com;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0号,浙大城市学院文科一号楼202;邮编:310015。
附件1: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浙大城市学院
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