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开展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着眼文旅法治建设与法治改革,促进杭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为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人才培育提供智力支撑,推动杭州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二、课题性质
立项的基地课题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地厅级纵向课题)。
三、立项计划
2021年拟立正式项目3-7项,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研究报告或论文。由基地主办单位以外的专家学者承担的课题比例不低于1/3。论文或研究报告的研究时间均为1年,专著的研究时间为2年。
此次,基地将创新立项模式,实行预立项制度。预立项项目产出成果后,转为正式项目并直接结题,同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一)选题方向
基地以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导,聚焦文化和旅游融合法制政策保障、文化和旅游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和旅游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等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课题申报,并提出以下研究主题作为方向供参考(以下主题只是建议的选题方向,申报者可以对具体申报题目进行调整、细化,也可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1、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法治要素研究
2、乡村振兴中的文化和旅游法制保障研究
3、后疫情时代文化和旅游治理的体制机制研究
4、地方文化和旅游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5、数字文旅的法律制度研究
6、城市文旅法治的指标体系研究
7、国家文化公园的法律制度研究
8、旅游休闲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
9、法律视野下的文化安全问题研究
10、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1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问题研究
12、世界各国文化和旅游法律政策比较研究
(二)项目结题条件
按不同的成果形式分不同的结题条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在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发表(北大或南大标准及以上),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必须由基地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等级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否则不予认可,并且在后期经费中予以扣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成果须达到以下转化应用条件之一:(1)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2)被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纳(须提供录用文件);(3)被市社科联(院)《杭州社科成果》录用。
同时,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在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成果显著位置须标注有“基地名称”或“基地项目资助”或“基地项目成果”等字样,否则不予结题,考核验收时也不能承认其为基地成果。
(三)申请者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四)经费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1.5-2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0.8-1.2万元。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基地课题选题,提交《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7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ourlaw@163.com。基地将在申报有效期截止之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者。
五、受理时间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可先发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联系人:木春琳 电话:15158000172;冯雪彤 电话:15835288779;电子邮箱:tourlaw@163.com;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大城市学院文科一号楼202;邮编:310015。
附件1、基地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基地课题申请活页.doc
浙大城市学院
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
2021年 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