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高招宣传项目,因响应单位未达到法定数量,现发布延期邀请公告,欢迎各单位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F2101100010。
2.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高招宣传项目。
3.采购内容:为了配合做好2021年我校招生工作宣传工作,提高我校2021年招生生源质量和扩大我校的社会影响力,鉴于疫情防控需要,迫切需要选择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及丰富宣传经验的供应商为学校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及提供信息技术支撑,通过招生宣传片、直播宣讲、官网广告通栏、全媒体推广、网络宣传等内容活动,更好地为高考学生和家长提供线上招生咨询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供的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提供电子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竞争性磋商文件缴费凭证。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费用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帐号:120202230990068081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6室。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开启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6室。
9.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浙大城市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赵老师,电子邮箱:zhaoling@zucc.edu.cn,联系电话:0571—88285759,传真:0571—88285569。
浙大城市学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