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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杭州浙大城市学院科技园有限公司科技综合楼1001、1003室办公用房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6 信息来源:教育发展公司 浏览量:

    杭州浙大城市学院科技园有限公司作为招租单位,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科技综合楼1001、1003室办公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均可参加询价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190115

    二、项目名称:科技综合楼1001、1003室办公用房招租

    三、项目概况

    1.科技综合楼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30号1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楼宇共计13层,地下1层,地上12层,建筑面积14819平方米,楼宇产权明晰,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完备。

    2.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位于科技综合楼十楼1001、1003室,建筑面积约122.35平方米。

    3.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2年,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止。

    4.招租人仅提供现有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区域内的拆除、移位、装修、改造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成交人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均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对这些财产的取得向成交人做任何补偿。

    5. 本次招租设置底价,每年租金不低于90000元,即两年租金合计不低于180000元,低于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标。

    6.其他费用

    (1)招租人按照1.5元/㎡·月收取物业管理费,该费用不包含停车费用。

    (2)招租人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相关规定收取水电费等费用。 

    (3)合同签订时,成交人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经营保证金。

    7.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先付后用原则,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一次,提前30天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及费用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

    8.上述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询价响应单位实地勘察为准,但竞租报价时不再因面积差异而作调整,成交后也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而调整成交价。

    9.本招租项目仅用于企业办公,报名响应单位的企业类型必须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园环境相匹配,科技园为文创类、科技类、设计类等企业聚集地,不接受互联网借贷类、互联网金融类、投资担保类、娱乐类、快递、仓储类、教育培训等与科技园定位不符的企业报名。

    四、特别说明

    在符合资格的响应人不足规定数量时,招租人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

    五、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科技综合楼一楼110室。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公章)。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9:30;

    2.地点:杭州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科南校区科技综合楼一楼108小会议室。

    八、质疑和投诉

    1.询价响应单位如果对询价文件有异议或者认为询价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询价文件载明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提出质疑。

    2.询价响应单位如果认为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提出质疑。

    3.逾期提出的,招租单位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4.招租单位应当在收到询价响应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询价响应单位对招租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71—88233065

    地点:杭州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科技综合楼一楼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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