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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信息来源:教育发展公司 浏览量: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租单位,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311室办公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均可参加询价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19010002

二、项目概况

1.北秀楼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1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楼宇共计5层,地下1层,地上4层,楼宇产权明晰,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完备。

2.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位于北秀楼三楼311室。

3.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4.招租人仅提供现有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区域内的拆除、移位、装修、改造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成交人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均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对这些财产的取得向成交人做任何补偿。

5.本次招租设置底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不低于1.314万元,第三年年租金不低于1.4016万元,三年租金合计不低于4.0296万元整,低于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标。

6.其他费用

(1)招租人按照36.00元/月收取物业管理费,该费用不包含停车费用。

(2)招租人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相关规定收取水电费等费用。

3)合同签订时,成交人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经营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情况发生,合同期满并将房屋交还给招租人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先付后用原则,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一次,提前30天支付。

8.本招租项目仅用于企业办公,报名响应单位的企业类型必须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园环境相匹配,北秀楼为文创类、科技类、设计类等企业聚集地,不接受互联网借贷类、互联网金融类、投资担保类、娱乐类、教育培训类、快递等与北秀楼定位不符的企业报名。

三、特别说明

1.在符合资格的响应人不足规定数量时,招租人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

2.现承租单位明确表示希望继续承租并参与此次询价竞租。

3.同等条件下,合法经营、没有违约行为的现承租单位有优先承租权,即租赁价格公布后,如现承租单位愿意接受以有效投标的最高价格及其条件签约的,则现承租单位可以行使优先租赁权;如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承租单位的,如现承租单位愿意接受以有效投标的最高价格及其条件签约的,则现承租单位可以行使优先租赁权。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五、获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有效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公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930;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七、询价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佰元整;

2.交付方式: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3.询价保证金应于2019年1月1515:00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

3)银行账号:1202020819900105050

八、质疑和投诉

询价响应单位如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提出质疑;招租单位应当在收到询价响应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询价响应单位对招租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王老师;

电话:0571—88285866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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