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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大城市学院监理协议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3 信息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浏览量: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作为采购机构,就“监理协议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1806070112

    2.项目名称:监理协议单位。

3.招标内容:

2家监理协议单位

具体包括:1.项目内容:学院工程专项改造、实验室改造、零星维修改造等项目的监理服务。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熟悉上述服务项目,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营销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5)同时具有房建监理甲级、市政监理甲级和电力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资质;实施人员具有省级注册监理资质。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613日至201862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22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200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874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2206

9.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874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2206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221,传真:057188285569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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