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班车停车棚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因投标单位未达到法定数量,现发布延期询价公告。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F1804020023。
2. 项目概况:拱墅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
(1)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班车停车棚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拱墅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
3.总投资:35万元
4. 设计内容:
停车棚:长22米、宽12米、高4米(最低点),采用钢柱、钢梁(热镀锌)膜覆盖。
5. 设计要求:
具有钢结构设计资质,并设计过类似建筑(提供合同或照片或图纸)。
6.设计时间:
设计总工期为 15个日历天。
7.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钢结构设计资质,具有满足询价文件规定项目的承担能力;
(3)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项目业绩和履约记录。
8.报名及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1)时间:2018年 4月19日至2018年4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应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18年4月27日上午10:30前。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2室。
10.质疑和投诉:
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应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202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8285759,传真:0571-88285569。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