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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秀食堂调味品(含干货、酱菜)供应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浏览量: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二楼食堂调味品( 含干货、酱菜)供应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17010017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目前共有在校师生约15000人,招标食堂位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北秀楼二楼,工作日该食堂正常就餐人员为3000人次左右(具体数量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调味品( 含干货、酱菜)的采购金额约为8万元( 以后年度的实际年采购金额以实际订货量为准)。

2.本次中标供应商合同期为一年,自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

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8.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的将被视为无效。

4.配送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二楼食堂。

5.本次招标选定1家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6.中标供应商凭北秀楼二楼食堂入库单每月结算一次( 节假日顺延),采用支票或电汇结算。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需开与货物一致的发票明细,发票若是开“货物一批”时应附有税控系统开具的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高校后勤及运作有一定了解。

4.具有调味品( 含干货、酱菜)经营资格( 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5.未列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杭州食品安全黑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企业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挂靠企业投标。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 12 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下午13:30。

2.投标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下午13:30。

2.开标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17年11月21日15:00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

3)银行账号:1202020819900105050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1.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2.联系人:沈老师、王老师

    3.联系电话:0571―8828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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