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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秀楼一楼101-108室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8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浏览量: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一楼101-108室商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K17010006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目前共有在校师生15000人,北秀楼位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楼宇共计5,地下1层,地上4,建筑面积18011.83平方米本次进行招租的商铺为北秀楼一楼101-108室,建筑面积约520平方米(具体见附件),楼宇产权明晰,水电、消防设施完备。

2)本次招租商铺的租期原则上5年,自2017年81日起计算。特殊优质品牌经评审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租赁期限并给予一定时间的装修免租期。

3)本次招标设置底价年租金报价不低于62万元整,5年总租金报价不低于316万元整

4)上述招租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投标人实地勘察为准,但投标报价时不再因面积差异而作调整,中标后也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而调整中标价。

5)本次招租项目必须适宜于师生生活、与校园环境相匹配,不得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食品加工类,网吧、歌舞厅、棋牌等娱乐类,以及超市、水果店、洗衣店、快递等业态。

6)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业态布局设计方案、室内外的装修方案及服务运营方案。

7)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在101室区域设有咖啡吧或休闲吧业态布局,并承诺在该区域(含室外)一次性硬装投入不少于150万元(附装修方案)。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丰富的商业品牌合作资源及较强的商业营运能力,有相关经营、服务经验,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 

3)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高校后勤及运作有一定了解;

4)有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自觉遵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及北秀楼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投标人及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9:30;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9:30;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交付方式: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17年6月7日15点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

3)银行账号:1202020819900105050

九、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人:沈老师、王老师;

3.联系电话:0571―88285866。

    北秀楼一层平面区域分割图.JPG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一七年五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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