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作为采购单位,就“校卫队岗位托管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1612030193。
2.项目名称:校卫队岗位托管单位。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项) | 岗位数(个)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校园保安服务 | 1 | 28 | 126.00 | 详见招标文件 |
3.招标内容:校园保安(门岗)服务1项。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成立一年以上(含),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保安公司三级及以上资质;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另提供单位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的信息(营改增开发票用);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下午14:30时;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14:30时;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8285768。
10.联系方式: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568,传真:0571―880184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