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作为采购单位,就“单反数码相机”进行公开询价,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H1605110061R。
2.项目名称:单反数码相机。
3.采购内容:单反数码相机1台,机身(全画幅,3600万像素以上、含14-24mm镜头套机、含UV镜),24-70mm镜头(含UV镜),70-200mmVR镜头(含UV镜),配64G、150MB/s或1000x的SD卡*2,64G、120MB/s或800x的CF卡*2,另配相机原装电池*2,配相机包,详见询价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工作;
(3)熟悉上述设备,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营销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1)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注意事项:学院中秋节假期安排为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16日,17日学院正常上班。而国家法定的中秋节为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17日,略有不同,请各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考虑此因素);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3)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另提供单位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的信息(营改增开发票用);
(4)询价文件售价:100元。
7. 应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10:00前。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8.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8285768。
9.联系方式: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2885568 传真:0571-880184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