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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园维修改造施工单位选择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1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浏览量:

  浙江大学城市采购机构,就“校园维修改造施工单位选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意参加各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1.项目编号:F1511190115。

2.项目名称:校园维修改造施工单位选择。

3.工程概述:通过费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高校工程维修经验的施工单位,签订2年框架协议。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房建、装饰或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4)有从事高校维修工程施工经历,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

(5)为了能及时实施维修任务,要求投标方单位在杭州,并有自己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并能确保在商定的时间内调动人员、机械设备完成零星维修施工任务。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 :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 :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8285768。

10.联系方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联系人:俞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18468,传真:0571—880184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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