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作为采购机构,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F1511140110
2.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公款竞争性存放(一年期定期存款)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内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公款竞争性存放(一年期定期存款)。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内容。
5. 投标方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浙江银监局2014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14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4)投标银行需与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时,可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杭州财税网 http://www.hzft.gov.cn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网http://www.zucc.edu.cn/
10.质疑和投诉:
投标方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招标方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方对招标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地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市湖州街48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1-88285768。
11.招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联系人:俞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18468,传真:0571-880184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