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招标公告 - 正文

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求真、惟学楼宣传橱窗改造制作项目延期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9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浏览量: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求真、惟学楼宣传橱窗改造制作项目因投标单位未达到法定数量,现发布延期询价公告。具体如下:

1.编号:G1504040007。

2.工程名称:学生公寓求真、惟学楼宣传橱窗改造制作项目。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求真楼、惟学楼区域。

(2)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求真楼和惟学楼宣传橱窗改造制作项目,其中求真楼宣传橱窗的规格为6.5m*2m,惟学楼宣传橱窗的规格为4.7m*2.5m*2套。详见询价文件。

(3)工期:15个日历天。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承担能力;

(3)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项目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

5.采购方式:询价。

6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1)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3)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应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15年5月11日上午11:30前。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8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8285768。

9联系方式: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18468   传真:0571-880184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