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公司就“食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食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食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的清洗方式为超声波清洗方式;
(2)本次招标食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设备的采购(或制造)、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试运行、报验、验收、培训;并提供不少于2年(含)的售后维护保养及免费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3)本项目预算为 18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处理。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堂清洗消毒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企业通过ISO9000或ISO9001质量认证;
(4)本项目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发售标书:
(1)时间: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3)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ISO9000或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人委托书、购买者本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4年8月13日9时30分;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7、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
8、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纪监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5866
传真 :0571-88285876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