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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卫队岗位托管单位招标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16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浏览量: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卫队岗位托管单位招标项目,因有效投标报名单位未达到法定数量,现发布延期公告。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F1312220203。

2.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卫队岗位托管单位。

3.招标内容:能为学院的安全保卫提供服务的保安公司。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供的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

(2)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成立一年以上(含),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在杭高校保安管理业绩的公司优先。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时;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时;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产管理与基本建设部,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18468,传真:0571—880184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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