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作为采购人,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产品创新研发中心装饰工程”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G1305030022。
2.项目名称:电子产品创新研发中心装饰工程。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理工楼5号楼A座627-629。
(2)工程内容:理5A座427-429经装饰,拟用于电子产品创新研发中心日常办公及其他事务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如下:6层电梯正面背景墙Logo制作与安装、进门屏风制作与安装、隔墙、吊顶石膏板铺设、乳胶漆粉刷、电源插座布线与安装、射灯照明布线与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工期:20日历天。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施工经营许可,具有满足询价文件规定项目的承担能力;
(3)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项目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
5.采购方式:询价。
6.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12室;
(3)获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文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询价文件售价:100元。
7.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13年6月10日上午8:30-10:3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楼108室。
8.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9.联系方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产管理与基本建设部,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18468;传真:0571—880184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