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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选拔法学系副系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院内外公开选拔法学系副系主任人选。选聘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均可参加竞聘,经资格审核后,按学院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聘任条件

招聘岗位

职数

聘任条件

法学系副系主任

(中层干部)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学科背景,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教学效果好并能积极探索教学改革;具有 组织协调能力和高校管理工作经验 ;身体健康,人品端正,廉洁奉公。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各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由所在单位行政和党组织负责,由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直接到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推荐、报名。所有报名者必须填写统一的《城市学院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推荐表》,同时需提供个人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复印件及有关教学成果、科研情况资料。
三、报名地点:组织人事部,联系人:刘春香   电话:88018458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6月10日

 组织人事部
 200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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