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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校园

法学院率先推出“班级心理委员”制度
发布时间:2007-04-06 信息来源:法学院
    为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健全安全教育工作信息网络,近日,法学院率先推出“班级心理委员”制度,首批心理委员日前接受了上岗培训。
 
    培训会上,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沈哲以发生在各大高校的安全事件为例,分析了设立心理委员岗位的必要性,并从工作态度、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技巧等方面对同学们作了培训。同时还强调了安全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对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学生安全信息员的工作程序做了具体指导。培训会希望通过心理委员的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分院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健全分院安全教育工作信息网络,不断提高分院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维护校园稳定,推动和谐法学院建设。
 
    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一生当中人格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也是时常会面临着各种困惑和挫折考验的敏感时期。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环境下长大的一代人,在过多的呵护娇惯和过高的期望关注下,往往被忽视了意志品质和心理素质的磨练,当独立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时,显得相对脆弱。
 
    根据目前高校安全工作形势,结合目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实际,法学院决定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兼安全信息员,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创新举措。从分院学生对这个岗位报名应聘的踊跃程度看,说明是深受大家认可的。根据学院近期相关文件精神,法学院乘热打铁,召开新上岗的心理委员进行初步的岗前培训,并从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分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通过简短的培训,心理委员们对校园安全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自身工作职责的重要性有了更清晰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学们纷纷表示,将积极落实法学院布置的各项班级安全教育工作任务,力求使更多的同学学习和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从而真正在大学校园里健康成长,成为一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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