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年伊始,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召开《杭州市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重点解释解答。《< 杭州市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政策前期调研与方案起草研究》工作是由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委托,浙大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的研究团队承接,课题组经过前期的研究,组织编制起草《实施意见(草案)》,为杭州市下一阶段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在项目负责人、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孙雁、公共管理系教师刘靖的带队下,课题组从2019年初在西湖区龙坞集镇、萧山区楼塔镇、钱塘新区前进街道、建德市寿昌镇等十余个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试点镇开展实地调研。通过集中走访市、区(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课题组对杭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和评估,并收集了各个试点乡镇(街道)对下一阶段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2019年6月,课题组以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为指导,紧密结合杭州市城市发展的战略方向与相关政策性文件,梳理问题、分析原因,着手编制《实施方案(草稿)》。
2019年10月《杭州市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在杭州建设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在公示期结束后,课题组针对反馈意见逐一修改,并在美丽城镇办公室指导下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就建设内容、政策保障等关键性问题反复推敲。2019年12月11日,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杭州市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该项研究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