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何俊教授做客浙大城市学院,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感恩与儒学精神”的讲座。“富贵福祥,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何俊教授引用北宋大儒张载的名言,说明人本渺小,我们应当将所有一切都当成是馈赠,热爱生命,心怀感恩。
首先,何俊以中西文化的区别为例,分析了在不同文化情境下,人们对感恩的不同理解。在以宗教文化为载体的前提下,西方人的感恩对象主要是上帝。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通过主流儒家思想建立起的感恩观念是世俗和家庭化的,其对象主要是身边的人和社会,内核是人与人之间的施恩和回报。儒家文化注重仪式,一是婚礼,代表着万物繁衍生息。二是葬礼。《论语》中说“慎终追远”,即慎重地办理父母丧事,虔诚地祭祀远代祖先。仪式被赋予了历史感,使得人的生命具有了意义。正是在这种世俗生活的仪式中,人们感恩的意识逐渐建立了起来。
《论语》中宰我认为三年的守孝期过长,一年足矣。孔子以其不仁:“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何俊认为,随着时代变迁,具体仪式可以简化。但仪式中应当传达和传承的不是制度化礼节,而在于精神和感恩的内核。
在介绍技术层面的实现感恩回报的方式时,何俊着重讲述了中国人所推崇的“对等性原则”。古谚说“亲戚朋友拉一把,酒换酒来茶换茶”,即中国文化中以家族为单位制的礼尚往来。但这并不意味着量上的完全对等,而是与自己能力相当的回报。即尽已所能回报他人,但不要使得自己背负过大压力。
最后,何俊指出,我们的感恩对象除了他人、社会和自然之外,应当还有自己。这不仅体现在对自己的生命要珍惜,且面对何种困难挑战都不要自暴自弃。因为有了生命的存在才让我们有了主体和全部的感受,因此要感恩。
人物名片:何俊,哲学博士。曾任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学人(2001年7月-2002年6月)与助理研究员(2002年7月-2003年6月)、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访问教授(2003年12月-2004年5月)、台湾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访问学者(2006年12月)、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访问学人(2008年12月-2009年2月)、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访问学人(2009年9月-12月)、台湾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访问学人(2010年4月),以及2003年美国亚洲研究学会(AAS)年会学术评论人、2006年-2010年日本文部科学省重大研究领域“东亚海域交流与日本传统文化的形成”国外学术评议人。另,曾担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5月-2010年10月)、数届浙江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学科专家组成员。2006年入选“浙江省五个一批人才”。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研究方向为以儒家哲学与思想为主的中国近世哲学与思想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