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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好责任田,落实意识形态与保密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6-05-13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5月12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召开意识形态与保密工作会议。会上,学院党委与10个二级党委签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与各二级单位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学院党委书记叶民做重要讲话,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斯荣喜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了中央有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的精神。

    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保密管理是高校诸多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担负起责任。叶民强调,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增强责任意识,抓住关键环节,切实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和管理,严格规范保密制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叶民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第一,要守好立德树人的主阵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严守国家、学校秘密,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传播小道消息,不散布流言蜚语;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第二,要守好人文社科领域的思想阵地。加强对思想领域问题的辨析和引导,有针对性地利用第一课堂、第二课堂教育,充分用好课下空间开展积极的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第三,要守好网络思想阵地,把握舆论主导权。除了原有的媒体和宣传阵地,特别对于本单位开通的微博和微信新媒体平台,要把握不同载体的特点,发挥好媒体属性功能,更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把政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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