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经评审,省教育厅遴选确认10所学校作为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杭州师范大学两所杭州市属高校位列其中。
试点示范学校建设周期为五年,实行中期评估动态调整,建设成效不明显、评估考核不理想的将退出示范。同时,对其他学校开展试点情况进行评估,推进建设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可增补为示范学校。
省教育厅希望各试点示范学校认真落实试点方案,从学校实际出发,按照示范标准,积极探索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切实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