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评为2010年度“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浙大城市学院高度重视综治创安工作,树立安全工作全员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创建措施,狠抓安全管理规范,明确责任,有力促进了学院治安稳定,为师生的教育教学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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