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将“2008年拱墅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以此表彰学院在创建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据了解,为不断深化平安饮食建设,城市学院以制度建设为先行,以师生导向为基础,以多维监控为保障,不断强化员工培训,逐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取得一定成绩,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如第一食堂被评为“国家食品卫生公示制度浙江省首家学校餐饮笑脸单位”,第一、二食堂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各食堂推广实施“5常法”的先进经验,多次在市、区相关会议上受表彰并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