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了解和掌握这部法律的基本知识和要点,12月21日下午,城市学院举行了《劳动合同法》培训会,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各分院党政办主任,学院工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参加了培训。
浙江西子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兴龙应邀讲解了这部法律。他从典型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以及其他特殊类型劳动合同四个角度,对《劳动合同法》做了解读,并分析了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突出的特点和强调的内容。学院组织人事部对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对目前学院存在的用工问题做了说明。
学院党委书记胡礼祥针对学院的用人情况,对如何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各分院、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了解和掌握这部法律的基本知识和要点,并在教职员工当中作进一步的宣传。第二,各用人单位要层层把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调整人事政策,完善劳动合同,更好地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转。第三,各单位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做到“慎用人,用对人,用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