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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落户城市学院
发布时间:2007-11-16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从今年11月起,城市学院学生将有机会申请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11月16日,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张新跃主持召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分院学生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和确认。  

    据了解,“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城市学院首批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名额18个,“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600多个,资助总额达420万。

    张新跃在评议中指出,国家大手笔推出奖学金和助学金,是关注民生、重视教育的重要体现,是在校大学生的福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一所新型的本科院校,“国家级奖学金”落户城市学院,是对学生成才、学院发展的强有力的支持。学院要从“一切为了学生成才”出发,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积极促进各类学生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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