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新闻 - 综合时讯 - 正文

综合时讯

General News
城市学院“师生课堂行为规范”今天出台
发布时间:2007-11-09 信息来源:宣传办公室

    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应具有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如何实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今天出台的 《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和《教师课堂行为规范》给出了答案。 
     
    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课堂规范建设是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城市学院希望通过“规范”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杜绝学生在课堂上迟到早退、交头接耳、吃东西、使用手机、穿着打扮不得体、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各类不良现象。教师要通过“规范”,进一步体会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感和责任感,争做学生的严师诤友;要通过践行教师行为规范,以实际行动为学生垂范;要积极探索新型教育教学模式,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学院要求全体师生,将两个规范的精神实质化为“教师教书育人、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需求,自觉培育优良学风,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和谐发展。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