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浙大城市学院院长王立人主持2007年第16次院务会议决定,将“求是创新”确立为城市学院院训。至此,为时近两年的学院院训征集和讨论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求是创新”选自浙江大学校训。“求是”即为博学求知,努力探索规律,追求真理。语出《汉书》“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创新”,意为勇于开拓,不断进取。
“求是”校训的渊源可以追溯至浙大的前身求是书院。求是书院自创建之日起,就提倡“务求实学,存是去非”。并在师生中逐渐形成了“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以尽一已职责”的“求是”校风,这种校风一直延续到以后的浙江大学。
1938年11月19日,时任校长竺可桢在广西宜山主持召开校务会议,会上确定“求是”为浙江大学校训。竺校长在历次演讲中反复强调:“求是精神”就是一种“排万难,冒百死以求真理”的精神,必须有严格的科学态度,“一是不盲从,不附和,只问是非,不计利害;二是不武断,不蛮横;三是专心一致,实事求是”;“求是精神首先是科学精神,但同时又是牺牲精神、奋斗精神、革命精神”。1988年5月5日,时任校长路甬祥主持校务会议决定,以“求是创新”为新时期浙江大学校训。这是浙江大学为适应迅猛发展的现代科技和社会需求做出的正确决策,是对求是精神的发扬光大。
作为一所拥有“千亩校园、万名学生”规模的新颖的都市型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否应该有自己的院训,答案是肯定的。问题在于确立怎样的院训。
2005年以来,城市学院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以“院训”征集为标志的校园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师生员工积极响应,主动参与,纷纷发表意见,提出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上投票。2006年3月召开的学院二届一次“双代会”和2007年5月召开的学院二届二次“双代会”设立专项议程,先后两次对入围的八个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在5月12日结束的二届二次“双代会”上,代表们一致同意,将“求是创新”等作为院训入选方案,递交院务会议讨论确定。
院务会议认为,“求是创新”是浙江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文化精神,城市学院创建和发展中的成就无不是母体学校精神的体现,学院师生员工对“求是创新”有非常高的认同;另一方面,具有学院特色的文化理念和精神也有待进一步的积淀和凝练提升。由此,院务会议在学院二届二次“双代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以“求是创新”作为城市学院院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