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教代会暂行条例》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工会委员会建议、党委批准,定于2007年5月11日下午至12 日上午,召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指导思想和目的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双代会”民主监督和推动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创建名牌教学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本次会议共有正式代表112人;拟定列席代表17人,特邀代表8人。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和讨论学院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工会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指导性意见》;讨论确定学院院训;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