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市学院三项规章入编浙江大学惩防体系建设制度。这三项规章分别是《党政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5年1月,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后,城市学院积极动员部署,在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形成了一批制度建设成果。为便于校内交流,浙江大学纪委选择了一批校院两级近两年来制订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关制度,编辑出版了《浙江大学2005-2006惩防体系建设制度选编》。城市学院《党政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被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