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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院景观命名应体现浙大特征杭州特色
发布时间:2006-01-19 信息来源:城院新闻中心
“城市学院校园文化要体现浙江大学求是文化特征和杭州市地域文化特色”城市学院党委书记胡礼祥在16日召开的校园文化建设总结协调会上,对学院校训及道路、建筑、水域、广场等景观的命名工作提出了要求。

城市学院开展的“城院发展大家谈、校园文化大家建”大讨论,引起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热情关注,不少老师和同学对学院的校园景观建设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尤其对校训和道路、建筑等景观的命名提出了许多设想,送来了建议方案。为完善校训和校园景观命名工作,学院党委书记胡礼祥召集党政办(宣传办)、学工委以及传媒分院中文、广告、会展等专业的教师,对建议方案进行了集中研究和讨论。

胡礼祥书记认为,学院校训和景观命名首先要确立一个总的原则,要从总体上反映学院的办学理念、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追求的理想,同时又要反映学校的传统和文化特色。例如,浙江大学传承的是百年“求是文化”,她的校训、校歌、校徽等,均带有“求是文化”特点和“浙江文化”特征。浙江大学校歌中的“国有成均,在浙之滨”,就是这一特点和特征的生动体现。

胡礼祥书记指出,城市学院是浙江大学和杭州市合作创办的学校,学院奉行“依托浙大,立足杭州,服务浙江”的办学宗旨。因此,校园文化理应体现浙江大学传统文化特征和浙江省特别是杭州市的地域文化特色,让师生在两种文化中获得精神熏陶,这是学院在设计校训和景观命名时应遵循的原则,即校训和景观名称既有浙江大学“求是文化”特征,又有杭州市的历史与景观文化特色。如,“求是创新”“求是创新,励学敦行”“求是创新,和谐进取”等是很好的校训备选方案;学院南北校区的两个广场可分别用“林启”“可桢”命名;学生公寓楼命名,则可参考杭州新旧“西湖十景”的名称,取名“闻莺楼”“春晓楼”“韵竹楼”等等。这些名称不仅典雅而且富有深刻的蕴意,对营造励志而博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具有深远的意义。

胡礼祥书记强调,校训和景观命名是一项严肃而有意义的工作,学院有关部门和传媒分院的专家,要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命名原则,对校训及道路、建筑、水域、广场命名的建议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考证、研究和初选。学院将于近期组织初选方案的网上投票公选。最终方案将于今年3月份,在学院“双代会”上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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