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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获“宣传文化创新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06-01-10 信息来源:城院新闻中心
1月9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表彰大会,表彰200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暨平安校园创新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省综治办副主任周长甬,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华乃强出席会议,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大会对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浙江林学院等24所高校与杭州外国语学校进行了表彰。大会同时表彰浙江大学等39个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等27所高校,分别为“200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浙大城市学院被授予“宣传文化创新单位”和“平安校园”两项称号。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张新跃代表学院领取奖牌。

2005年,城市学院宣传文化工作以贯彻中央16号文件为重点,在抓好理论武装、阵地建设、氛围营造等基本工作环节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一切为了教师发展”这一基本办学理念,从“完善制度、营造氛围、拓展平台、提升水平”四方面着手,探索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发挥“求是创新”校园文化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和感化作用,为创建“名牌教学型大学”和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精神动力。

省公安厅、省综治委负责人,各高校分管领导以及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市教育局负责人出席了表彰大会。高校宣传、学工、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城市学院宣传办、学工委、总务部(保卫办)负责人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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