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城市学院举行“科技政策与科技合同专题报告会”,省科技厅成果技术市场处马延路同志担任主讲。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契约经济,“契约”在其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而“契约”在法律范畴内即被称为“合同”。报告会上,马延路就科技合同的定义,科技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以及我国相关的科技政策作了详细讲解。
马延路列举了我国进入WTO以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吃亏的一些实例。如我国是DVD生产大国,但其核心技术却掌握在日本大财团手中,导致中国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向其支付13.6美元的专利费;我国许多企业的技术都是拿来外国的“专利技术”,大到磁性材料,摩托车,小到拉链,使国家每年损失大量外汇。马延路强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种,它与高校、教师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他告诫老师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在取得科研成果后及时申请专利。
(齐羽 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