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8日上午召开网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河北、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在会议上介绍了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的经验。请看《中国教育报》6月19日的相关报道。---- 编者
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二级学院(今后统称“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探索,是一个新生事物,也是一件大事。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这项工作顺利、健康地进行,教育部今天上午召开网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河北、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在会议上介绍了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的经验。会议由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保庆主持。
周济在讲话中指出,国家对试办独立学院的基本原则是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积极发展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要保证今后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真正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高等教育投入体制,坚持公办和民办并举,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高等教育办学新局面。试办独立学院是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全面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改革与探索。其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全新的市场机制配置,实现公办高校品牌与社会资金资源的有机结合,积极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迅速、有效地扩大,进一步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现代化的进程,更好地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国家、社会需要之间的供求矛盾。
周济强调,规范管理独立学院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独立学院,发展需要规范。规范管理一有利于公平,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教育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子孙后代,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从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热情和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试办独立学院的工作。独立学院要生存,要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因此,必须始终高度重视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质量,严格规范独立学院的办学行为,取信于民。
周济指出,在试办独立学院的工作中要坚持改革和创新。一是坚持体制创新。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必须实行新的办学模式,重点突出一个“独”字,即在办学和管理方面必须与校本部保持相对独立,必须坚持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必须坚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要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并实行独立财务核算。二是坚持机制创新。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新的办学机制,即试办独立学院一律实行民办的机制。三是要高度重视质量。
周济对当前贯彻《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模式和机制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当前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全面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正确把握试办独立学院的内涵,提高对试办独立学院重要性的认识,全面理解“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坚决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试办独立学院是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与微观环境,对今后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采取的重大举措,绝不是权宜之计。因此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谋划发展,规划未来。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理清今后高教发展的总体思路,精心部署独立学院工作的试办工作。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贯彻《若干意见》,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办学行为和办学机构坚决进行清理、整顿。
当前要突出抓好对“校中校”的整顿工作。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批准普通高校用现有资源、按民办机制在校内举办虚拟的独立学院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对利用试办独立学院的名义在现有的中专学校、高职学校举办的本科教育要一律停办。对普通高校异地试办独立学院要坚持从严掌握。目前,高考工作已经结束,各地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好今年独立学院的招生工作。
据了解,为了把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的工作做好,教育部在认真总结各地各高校成功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模式和机制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福建、河南、重庆、四川、广西、云南、贵州、陕西、宁夏、甘肃、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采取果断措施,努力规范现有独立学院的办学行为,并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约300所独立学院,在校生达40万人(今年计划招生近30万人)。初步建成了占地约7万亩、校舍约87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约12亿元、图书约2000万册的高等教育资源,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在京部属高校负责同志出席了主会场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高教招生计划工作的负责同志,京外部属各高校负责同志出席了分会场会议。
(原载《中国教育报》6月19日一版)
■浙江大学汇报材料:
试办独立学院 开发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为了面向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大学在杭州市政府全力支持和合作下,与浙江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合作创办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学院采用新型办学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校园,财务独立核算,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历证书。
四年来,浙大城市学院坚持“上规模、上水平、办出特色”工作方针,全体师生团结奋斗,求是创新,开拓进取,实现了超常规快速发展。目前校园占地1027亩,校舍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在建工程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总资产8.65亿元,设有14个系、30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专业为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在校本科生近7000人,专职教师干部329名,68%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浙大城市学院现在办学社会需求旺盛,生源质量较好。学院在第三批本科录取批次招生,录取分数线高于第三批投档线约20分,二本线上学生的比例逐年上升,2002年已达55%,新生高考平均分比二本线高4-5分。得到了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充分认可。
城市学院严格教学管理,教育质量良好。99级全国英语统考四级通过率达73%,在全省二级学院中名列第一。英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率为69%,在2002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取得了国家一等奖1个(全省6个),省一、二、三等奖各1个的好成绩。首届毕业生400多人,有10人保送或考取研究生,30余人考取公务员。
浙大城市学院之所以能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迅速的发展,并赢得较高的社会声誉,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优势和特点:
一、名校办学优势
1.品牌效应 浙江大学是一所浙江学子向往的著名高等学府,许多考生即使进不了浙大,仍希望利用浙大优质资源接受教育。建院后浙大与城市学院采取了许多创新的措施,通过种种渠道和方式建立紧密的联系。
2.高起点高质量的教学和高水平的管理 学校十分重视对学院办学方向的指导,派出了大批管理干部和教师,给学院带去了浙大的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和先进教育理念、高水平管理。如“本科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一主五性”(以学生为学习的主体,应用性、开放性、创新性、多样性、复合性)的教育理念的提出,以及各方面办学制度的建立等等。
3.资源共享 学校向城市学院派送大批专职优秀教师,确保学院初创时期的教育能力,并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打下基础。四年来,已为城市学院输送了120名专职教师和管理干部。浙江大学有装备优良的实验室、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为城市学院提供有偿实验教学服务。学校还在许多方面为城市学院的师生参加全校性重大活动提供条件。通过加强网络建设,城市学院与浙江大学本部保持着紧密的信息沟通和汇报联系。
二、政府支持优势
杭州市政府给予学院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市领导多次来学院考察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商议解决学院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学院建设用地由市政府行政划拨,城市学院建设工程是杭州市重点工程。市长亲自出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学院所在行政区的区长担任拆迁工作小组组长,采取超常规方式运作,大大加快了学院的基本建设。市里将收取的征地规税、规费给予一定的减免,减轻学院资金负担。杭州市还专门为学院组建了由28个委局组成的产学研合作委员会、召开了“城市学院1999级学生就业和2000级学生实习洽谈会”,为学院开展教学改革和办学特色建设创造了条件。
三、适应地方需要为宗旨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创办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浙江考生希望就读浙江大学的愿望,缓解了就学压力,为浙江省及杭州市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计划招生2000多名。
2.学院面向市场办学,按照浙江省及杭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市场需求设置专业,确定了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各专业都设立了有企事业单位一线专家参加的专家委员会,参与制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院办学目的明确。建院之初就提出“立足杭州,服务浙江”的办学宗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成立了学院的产学研合作委员会,召开了地方院校和区域经济发展国际研讨会,时刻不忘为地方服务这个办学的目的。
四、机制灵活高效率
学院按社会力量办学机制运作,有强烈的市场价值取向和改革意识,努力做到面向市场办学,不断创新机制,实施灵活的融资发展战略,不等不靠国家拨款,努力吸引社会资本、银行贷款和学生学费进行建设和发展。学院先后通过银行贷款、后勤服务社会化、组建教育发展公司、争取社会资本投资和社会捐赠融资近6亿元。其中,学院通过与浙大新宇公司合作建设经营学生宿舍方式,引进资金8400万元;通过组建教育发展公司,引进浙江中大、浙江万向等上市公司参与学院后勤设施建设经营、开展教育培训,吸引投资1500万元。
城市学院在内部管理体制上也作了大胆探索。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建立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明确岗位职责,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约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强化考核,奖勤罚懒。以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直接挂钩。人人都没有铁饭碗,个人的命运与学院的命运紧密相联,而学院的命运又取决于每个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教学和工作,因此,员工们具有更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这也是城市学院能健康发展,赢得社会声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今后,浙江大学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学院的办学,城市学院将坚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方向不动摇,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需求,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保证,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增强科研实力,努力建设优良学风,实现20年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第一步到2004年基本实现“千亩校园,万名学生”的办学规模,第二步到2008年达到地方院校的基本办学水平,第三步2020年达到地方院校先进水平,逐步成为浙江省重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基地。
(城市学院党政办提供)